DB37∕T 4728-2024 建筑机电工程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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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大小(MB): |
0.39 |
页数: |
19 |
文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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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4/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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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91.140,CCS,P 91 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4728—2024,建筑机电工程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Detailed rules for the investiga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of production safety accidents in construction 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 engineering enterprise,2024 - 09 - 03发布,2024 - 10 - 03实施,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DB37/T 4728—2024,I,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体要求 1,5 隐患分类与分级 2,6 工作程序 2,7 工作内容 3,8 文件管理 6,9 持续改进 6,附录A(规范性)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7,附录B(规范性) 施工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 12,附录C(规范性) 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13,附录D(规范性)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14,DB37/T 4728—2024,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文件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DB37/T 4728—2024,III,引言,本文件是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按照DB37/T 288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充分借鉴和吸收国际、国内风险管理相关标准、现代安全管理理念,结合山东省建筑机电工程施工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编制而成,本文件是建筑机电工程施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的依据,是有效排查事故隐患、整改事故隐患的技术文件,也是有效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措施。制定该细则的目的有两个:一是用于指导建筑机电工程施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立,有效构建安全生产管理的预防体系;二是用于指导作业现场有效排查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降低安全风险,保证安全生产,本文件为建筑机电工程施工企业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提供了依据,DB37/T 4728—2024,1,建筑机电工程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建筑机电工程施工企业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隐患分类与分级、工作程序、工作内容、文件管理和持续改进等,本文件适用于建筑机电工程施工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JGJ 59—201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DB37/T 2883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DB37/T 5063—2016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规程,3 术语和定义,DB37/T 2883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 总体要求 成立组织机构,建筑机电工程施工企业宜建立双重预防机制,成立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和经费保障等工作。 编写体系文件,建筑机电工程施工企业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隐患排查清单(包括施工现场类和基础管理类)、隐患整改通知单、隐患整改验收单、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等文件。 组织全员培训,建筑机电工程施工企业应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培训计划,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员工进行培训,使全体从业人员了解相关标准、程序、方法,并保留培训记录。 全员参与实施,4.4.1,建筑机电工程施工企业应动员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并确定相应的治理责任单位和人员,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覆盖工程项目的各区域、场所、岗位、各项作业活动和管理活动,DB37/T 4728—2024,2,4.4.2,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要和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定期检查、抽查巡查及危险源辨识、评价、控制措施确定等工作相结合。 运行考核,建筑机电工程施工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目标责任考核及奖惩机制,并严格执行。 持续改进,建筑机电工程施工企业应定期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审应包括对体系改进的可能性和必要性。评审结果的内容、结论以及确定的措施等应做好记录,5 隐患分类与分级 分类,分为基础管理类隐患和施工现场类隐患两大类,DB37/T 2883—2016中6.2的规定适用于本条款。 分级,根据隐患治理难度及其可能导致的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5.2.1 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治理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5.2.2 重大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无法立即整改排除,需要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建筑机电工程施工企业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下列情况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施工的;,——,未按规定编制、论证或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违反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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